快訊/立院完成三讀 開車門傷人罰3600元

  • 發佈時間:2016.11.01 18:21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11.01 18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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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/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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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,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,未來若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、關車門,影響他人安全、肇事,將可開罰1200到3600元,針對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自行開門致肇事,則處罰這名乘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