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偷入侵住宅行竊反被屋主何柏翰打死,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何柏翰防衛過當,今(6)日判處2月,緩刑2年確定。何被認定有罪,將不利他的民事賠償官司,將來恐需賠償小偷家屬。
何柏翰的委任律師張宸浩表示,雖然(法院)給予緩刑不用坐牢,但擔心對方(小偷家屬)有提附帶民事求償數百萬元,民事庭有可能參考刑事判決(有罪判決)而判賠。
張震浩指出,此案具高度指標性,民眾遇到小偷侵入家中,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帶兇器,要怎麼樣防衛才算「不過當」?
扣頸壓制小偷窒息 過失致死起訴
判決書指出,2014年10月25日晚間,張俊卿(47歲)入侵何柏翰家中意圖不軌。何柏翰(31歲)與當時懷孕8月太太回家撞見,張情急之下躲進浴室,何追問:「你是誰!」張不答話且一手似持有兇器衝出浴室,何為保護太太,奮勇與張扭打,將張扣頸壓制在地,警員獲報到場將張送醫,張因窒息不治,何則因打死小偷被移送法辦
士林地檢署偵辦時,何柏翰堅稱正當防衛,沒有過失,沒有罪。何的律師主張,一般人遇到這種緊急狀況,且太太還懷孕,誰能冷靜以對?警員到場時,張還有呼吸,張的死因與他有心臟病史及毒癮有關。
檢方則認為,何柏翰壓制張俊卿時,明知張呼吸困難仍不鬆手,已屬防衛過當,依過失致死傷嫌將何起訴,死者張俊卿的家人則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,向何柏翰求償。
▼刑事部分認定何柏翰防衛過當,對他的民事賠償官司會有不利影響。圖/TVBS
法院都認定防衛過當判有罪
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,何柏翰防衛過當,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、緩刑2年。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,張俊卿的家人出庭指出,就算張俊卿是小偷,也不至於要被勒死!何柏翰下手兇殘,懷疑海軍陸戰隊伍的何柏翰,以軍中所學的武術或格鬥技壓制張致死。
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,何柏翰當時與孕妻回家,突遭躲在家裡的小偷(張俊卿)衝出浴室揮拳攻擊,危急之下與小偷扭打,扣頸壓制,屬正當反應行為,到這裡何柏翰沒有錯。
判決書表示,但何柏翰見張俊卿呼吸困難、手部發抖、臉色蒼白後,仍繼續壓制並拉緊張的衣領,直到警方趕到上銬時,張已臉色發黑全身癱軟,窒息死亡,這部分何柏翰屬防衛過當,觸犯過失致死罪。
法院考量,何柏翰符合自首減刑條件,因此再減1個月,改判2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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