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決議 違法添加物皆違食安法

  • 發佈時間:2016.12.02 12:13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12.02 1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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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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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刑一庭長花滿堂今天上午指出,刑事庭決議,只要在食品中攙偽、假冒,或違法添加物,不論是否已經危害人體健康,就構成違反食安法,最重可判處7年徒刑。(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