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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分鐘看懂「醫糾法」!醫界憂賠償金轉嫁基層 非全民福


發佈時間:2015/05/19 17:1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6/29 09:35

 (▲圖片來源:衛福部網站;以下皆同)

 
(網路新聞中心/蒲映汝)

死胎案餘波盪漾,最近大家開始討論,在立院延宕10年的「醫糾法」究竟是什麼?為何有醫生反對?又為何民眾相挺?有什麼樣的眉角,帶您一次看清。
 
醫療糾紛平均每年有180萬件進入法院打官司,訴訟一打,短則2年、長則10年,尤其是醫病關係進入訴訟,對兩方來講,皆是雙輸。因此衛福部早在10年,就推動「醫糾法」制定,為的便是: (1)將醫療刑責合理化、(2)建立調解、補償制度,減少訴訟。

 
 


《其一》
最具爭議、醫病角力的爭議點即在補償項目,「醫糾法」指出,民眾在發生醫療糾紛後,確定:(1)有 因果關係、(2) 無法排除因果關係者。便可向中央主管機構申請補償;至於補償金從何而來?來自三個部分:(1)政府公部預算30%、(2) 公益彩劵、菸捐、健保支付40%、(3)醫療機構30%。因此民間團體提出,醫療機構負擔的30%,會有醫院轉嫁醫師的可能性。

對此醫勞盟則回應:醫療單位必須負責千分之一的「醫療事故風險分擔金」,以大型醫院年營收10億元來計算,就得多支付100萬元的分擔金,因此醫勞盟擔心,院方不可能從「營收」中掏錢,勢必會轉嫁在基層醫師的研究費、經費,間接造成醫護人員出走。
 
衛福部解釋:目前衛福部與立委協商,分擔金應由「 醫療機構獨力負擔」,至於醫勞盟擔心的轉嫁基層醫師部分,將研擬 防範機制,目前尚未討論。


 (▲圖片來源:「堅決反對未浮部版本醫糾法草案活動」Facebook)

《其二》
 
醫勞盟質疑:「醫糾法」保證病患可領取補償金,若是後續仍對醫療人員提告,是否會造成醫謢人員二度傷害?
 
衛福部解釋:「醫糾法」保證民眾可領取補償金,但若是後續要提出訴訟,則必須 返還先前所領取的補償,因此民眾 非絕對有利。
 
「醫糾法」草案卡10年,難以立法,民眾、醫方一直對此有所疑慮,但醫糾法並非只保障病患家屬,是為了創造醫、病雙贏的局面,補償制度也非針對基層醫護人員的變相剝削,同樣也規範民眾,避免補助資源的濫用,只是目前草案仍有許多配套措施尚未完善,衛福部表示,將會持續和立法院協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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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醫療糾紛#死胎#懶人包#醫糾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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