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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〈獨家〉「我有喝酒啦!」 撞後拖39分酒測0 駕駛逃刑責


發佈時間:2015/04/21 18:2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
機車擦撞,撞人的承認喝酒拚命求情,被撞的要求做酒測,最後警方來了卻沒帶酒測器,把人帶回派出所,最後酒測值居然是0!車禍發生在17日晚間6點多,地點在新北市三重,被撞騎士說當時肇事駕駛明明坦承喝酒,還不斷求情拜託別報警,員警到場只「一切照程序」,最後人帶回派出所才酒測,已經隔了將近40分鐘,肇事駕駛酒測值為0,但如果是酒駕又肇事,不但得吃上刑責,同時罰款9萬。
 


路口轉彎的重機,被逆向超車的機車迎面撞上,肇事駕駛拚命道歉。肇事駕駛vs.被撞騎士:「不好意思我這樣切過來啊,你這樣逆向過來撞我,你跟我這樣不好意思對嗎?不好意思啦,先叫警察再說,不用啦真的不好意思,沒有什麼不用的,我這樣你要賠吧。」

不好意思不斷跳針,撞人的一直狂盧被撞的,拜託不要報警,原來是。肇事駕駛vs.被撞騎士:「真的拜託好不好,你要拜託我什麼,真的不用叫警察,為什麼不用叫警察?因為我有喝一罐啦。」
 

原來逆向超車還酒駕,被撞騎士氣得堅持報警,但警察來了結果卻是。被撞騎士vs.員警:「麻煩先對他做酒測,先生這邊先等一下喔,我們都會照流程。」

要求酒測還得等一下,要照流程,被撞騎士說當日到場員警幫2台車拍照畫線,直到最後要離開了,才把肇事駕駛帶回派出所去做酒測,跟一般印象中的車禍處理,會在現場做酒測,完全不同。

這起機車擦撞發生在新北市三重中華路三民街口,當晚6點39分報案,6分鐘後員警到場,再移到派出所做酒測,已經是7點18分,相隔39分鐘,最後酒測值為0,撞人的逃過酒駕刑責和罰款9萬,被撞的質疑過程是不是有所拖延。

 
三重分局光明所副所長陳信榮:「因為當時同時有2件車禍的發生,我們另外1件酒測器在現場,我們請另外支援警力到場的時候,他當時沒有帶酒測器。」

警方表示,以酒精濃度來說,一般人1小時代謝0.075,酒測值要超過0.15才算酒駕,喝酒後2小時以內都測得出來,但這回處理車禍,回派出所做酒測,沒有在現場第一時間告知民眾,最後撞人駕駛逃過刑責,讓被撞受傷的騎士很難接受。







 

#酒駕#刑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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