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〈快訊〉RCA汙染害員工中毒 北院判賠5.6億

  • 發佈時間:2015.04.17 11:28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5.04.17 03:28
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,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

<html> <head></head> <body> 最新消息,美商RCA在1969年來台設廠,違法排放有無物質,造成員工長期慢性中毒。事發後員工組成自救會,跟RCA及後續接手的廠商,求償27億元,台北地院審理多年後,今天一審宣判,判決必須賠償員工及家屬5億6千萬元,全案還可以再上訴。 <br /> </body> </html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