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一位許先生,2個月連續收到四張超速罰單,必須繳交一共6800元的罰款。4張罰單地點都是上班必經路段,時間也都大約相同,他覺得很納悶,開始注意後發現,原來是一輛警車都躲在餐廳後方的停車場測速,他質疑警方偷拍取締,讓人相當不舒服。
投訴民眾許先生:「在那邊,就在那邊。」
這條是許先生上班必經之路,就在這裡他2個月收了4張超速罰單。投訴民眾許先生:「就躲在這裡。」
躲起來不是照相設備藏起來,而是員警就在這塊飯店的停車場。投訴民眾許先生:「相機架在這裡,人躲在裡面。」
許先生收到第4張罰單後開始有警覺,因為4張罰單都是同一路段,時間也都大約相同,他找了一下,才發現原來警車就在餐廳後方的停車場執行公務、拍照測速。
警車停在餐廳後面,架設照相設備,而行駛的汽車很容易被餐廳擋住視線,沒注意到超速取締。投訴民眾許先生:「取締就光明正大,你站在路邊,不然你架固定照相機,這樣取締的方式是不是有點…。」
連續4張罰單,9月收到2張,10月8日和10月15日各收到一張,而且都是在上班時間,雖然超速違規錯在先,但許先生不滿的是,自己像被偷拍一樣取締超速。餐廳業者:「警察都在對面(取締),(餐廳)根本不可能和警察合作。」
警方說,因為礁溪路三段道路筆直寬大,經常超速發生車禍,因此路上有告示牌警告別開太快,但是民眾依然質疑,難道警察可以在隱密地方取締測速嗎?記者vs.礁溪分局交通組長游堉臣:「(警方取締)車輛跟儀器不得妨礙人車通行,那私有地也可以嗎?是。」
警方取締違規超速沒有錯,但躲起來執勤引發偷拍的質疑,同一輛車一連4張罰單,民眾喊苦,卻也只能乖乖繳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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