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uching Letter from 5-year old rape victim to the Police - http://t.co/wVEYBAPNn0 pic.twitter.com/ZvVOhY59Ie
— Michelle Nini Blog (@MichelleNBlog) 2014 11月 18日
▲英國8歲女童寫給警察的一封信。圖/擷取自 Michelle Nini Blog (網路新聞中心/金穎清) 「親愛的警官,在我5歲時遭遇非常不好的事,你們的工作應該是讓他受到應有懲罰…但你們卻令我失望,讓我很傷心、憤怒…。」年僅8歲的英國女童寫信給警察,她不懂為什麼該捍衛正義的警察叔叔們,卻放過性侵害她的12歲少年!
「我希望你們知道,我對你們感到非常失望。」「我覺得你們該寫信跟我說對不起,如果我對朋友做錯事,我就會這麼做」,這是她在遭受難以抹滅的痛苦後,對警察發出的微弱請求。
2011年8月,當時5歲的女童跟母親到鄰居家午餐,鄰居的12歲兒子卻將她帶進房間性侵;直到隔天,女童才告訴媽媽,父母心痛地報案。根據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警察告訴他們少年坦承犯行,並已通報社會關懷單位,但2個月後女童母親接到警察的電話留言,說少年接受申誡,就此結案,讓她們全家相當錯愕。
但小女童被侵害,再也不敢關上臥室的門、也不敢出門,傷痛陰影沒有隨著時間抹滅;女童鼓起勇氣寫信給當年承辦員警:「3年過去了,他依舊沒受到懲罰,是因為他才12歲,所以你們就故意放過他嗎?…你們讓我失望了。」
而根據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一位資深警官已承認此案調查有疏失,當時辦案員警沒把嫌犯的名字登記到性犯罪者的系統,也沒採集指紋、DNA或拍照;警方發出聲明,3名員警已被記警告,但不願意進一步評論。
▲英國艾塞克斯(Essex)警方總部。圖/擷取自Google ma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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