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撞進早餐店,不只有撞壞東西,賠錢就沒事;台中一名男子,開車和機車發生車禍,造成機車騎士失控撞進路旁早餐店;當時早餐店裏的員工和用餐民眾,都受到波及,其中早餐店的張姓老闆娘,懷孕4週、受到驚嚇,在車禍後3天大量出血流產,因此對發生車禍的車主和騎士提告,台中地院判處兩人過失傷害罪確定。
張姓老闆娘:「好了好了,我不要講了。」
一想起去年、發生在路口的車禍,造成懷胎4周的小生命,來不及長大,早餐店的張姓老闆娘,忍不住情緒。張姓老闆娘:「因為事情已經過一年多了,那種感覺…。」記者:「已經壓抑了很久?」張姓老闆娘:「那感覺已經被我壓下來。」
真的嚇到,強大的撞擊、貨車和機車相撞,接著機車衝進店內、整個凌亂,用餐民眾有人受傷,自己在餐台裡工作,也被波及。當時4月5日去產檢,確定懷孕4週,胎兒一切穩定,但車禍發生,受到驚嚇,3天後大量流血流產。失去了一個孩子,張姓老闆娘和車禍有關,因此提起告訴。
張姓老闆娘:「我個人是覺得有關連啦,可是開車的那個江先生,他是認為沒有關係啦,我就覺得,你再怎樣也有道義上的責任,不然你就不要撞進來嘛。」
台中地院庭長劉長宜:「被害有受到驚嚇,然後她當時有懷孕有4個禮拜,肇事的過失跟被害人的流產之間,是有因果關係存在,認定被告本身有過失。」
台中地院認定,當時開車的江姓駕駛、和騎車的詹姓少年,車禍造成孕婦受到驚嚇、流產,有因果關係,因此判決開車駕駛,2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6萬,騎士移審少年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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