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位楊小姐投訴,五月初訂房18人包棟金門民宿,兩晚價格19800,業者也傳簡訊確認,消費者匯款後,等到入住當天業者卻說自己報錯房價,應該是一晚19800,房價翻倍漲,還要求房客補差額,被投訴太誇張!
金門古厝民宿「校長的家」,特有的閩式建築結構古色古香,楊小姐和親友18人訂好兩個晚上19800元,沒想到當天入住後,業者竟然改口一個晚上要收19800元。
投訴人楊小姐:「19800如果你要住兩晚,我可能沒有辦法給妳入住。」
房價突然暴增兩倍楊小姐嚇壞了,出示業者傳的簡訊,7/12-7/13兩晚包棟6個房間,12位大人6個小孩包含早餐,優惠價格19800元,楊小姐說五月初訂房,也付了9800元訂金,業者不認帳,還說不付錢不能住。
投訴人楊小姐:「我們如果不加價給她,她勢必就是一定要把我們趕走嘛,然後我當時就直接問她說,那這樣子的話,妳應該是覺得要補多少給妳,然後她算一算就說,嗯,至少要補到3萬多。」
楊小姐說,當天晚上9點多入住,業者才告知房價報錯了,雙方溝通,楊小姐願意以每個人多付200元方式,再貼3600元住第二晚,但深夜11點多,業者又傳簡訊,強調跟消基會詢問,只要交易未完成發現有錯誤,商家可以要求補足差額。
民宿業者:「當時我的報價是報一晚的,房費一晚的房費總價算下來還要乘以二,那我疏忽了,也沒有再去乘以兩晚的費用,那也沒有說要趕他們走,或者是恐嚇。」
業者強調,自己報錯價也認賠,但白紙黑字說好的兩晚19800元,又要消費者多貼3600元影響民眾旅遊心情,台中市消保官表示簡訊視同契約,縱使業者報錯價,但消費者已經匯款,業者必須履行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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