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增進收益,不少社區會把多出來的停車位私自出租,甚至是暫時停車也要收費,雖然有的是以清潔費為名義,但其實沒有像縣市政府交通局申請停車「停車場登記」已經違法,但業者鑽漏洞,一來規避保險問題,二來更是逃避查稅。
想停車繞好久,還是沒半個位子,好不容易終於看到個空地。民眾vs.社區管理員:「你要暫停是不是?我們要吃飯,那你停那邊,就我們社區來講,就一個鐘頭清潔費20元。」
奇怪!明明不是公有停車場,新店區中央路私人社區的停車位,竟然對外收費。民眾vs.社區管理員:「不會被拖吊吧?拜託,這我們社區,放心放心!」
還有管理員領著民眾到空地停車,還再三掛保證,安啦,沒問題!真的是這樣嗎? 記者vs.社區管理員:「這邊裡面可以停車嗎?這邊停車要付費喔,付20元一小時。」
為了增進收益,把空出來的位置當成搖錢樹,但收費情形很普遍。記者vs.社區管理員:「我們有機械也有平面的,目前有一個在租,一個月大概5千元左右。」
不過這些通通沒有申請「停車場登記」,私自收費要是發生意外,誰來保障?新北市停車管理科股長劉剛伯:「那他現在有對外開放營業,必須要向我們申請停車場登記證,沒跟我們申請的話,就有違法停車場法的規定。」
不管自用、出租,合格登記的停車場不只必須有意外險、火險,保障車輛安全,還必須向國稅局登記營業證明,才能對外收費,面對社區鑽漏洞行為,交通局將開始調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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