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貿協議對台灣的影視產業,到底是利多還是利弊,圈內人看法各自不同,對電視圈則有可能造就成本變多,會賺錢,對影壇來說,其中一項好處就是能夠延長大陸藝人來台工作時間,進而吸引大陸資方投資,但對唱片業來說影響有限。
電影「被偷走那五年」:「想不通為什麼一睜開眼,你就不是我的了」
找來大陸女星白百合,來台拍攝電影「被偷走那五年」,場景就在台灣,好在花了28天就拍完,不用再重複申請簽證,因為如果是服貿開放前,劇組或演員每次往返兩岸,都要重新辦理簽證,對大陸電影公司來說,花時間還要花人力成本,電影來台灣拍不太划算,但服貿開放後,劇組申請企劃,大陸藝人最長可以在台灣停留一年,一年內可自由進出台灣拍戲,節省了很多時間、金錢,相當於來台灣投資拍片,方便很多,不少圈內人樂見其成,影視產業除了電影,電視圈,也有影響。
製作人黃裕昇:「台灣現在有創意,就需要資金,他的確不失為,幫助這產業的好方法,但是控管很重要。」
就是因為現在製作成本被迫壓低,如果一小時的節目,以35萬來說,12分鐘的廣告,收益部分可能只賺進大約29萬,還倒賠6萬,但如果資金進駐,相對製作成本提高,一個節目多10萬來計算,製作上可以讓場面更完善,還可以多一點優質的內容,廠商願意進來,廣告收益提高就會賺錢,不過製作人黃裕昇說,因為條文不明確,仍舊有風險,但對於唱片業者,目前影響似乎不大。
團體S.H.E:「等不到、找不到、你的HERO,為何不、做自己。」
而對唱片公司來說,就有業者日前向媒體表示,唱片的出版跟網路授權,沒有因為服貿協議有改變,目前還看不出影響性,另外關於大陸業者,可具有相關音樂性質經營的部分,雖然可持有股份,但並非全數,看起來影響也有限,服貿對影視圈的影響,圈內人大多秉持的看法,是認為台灣的軟實力有競爭力,不怕大陸資方來投資比較,看來是利多於弊,但也有人認為,應該多開公聽會,讓民眾業者更了解利弊,才好對產業的未來做出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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