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路上下載照片,小心被告。2名清大畢業生,在網路上下載2張鳥照片,不但用在自己的報告上,還貼在校內網站供人瀏覽,結果被照片原著人,也就是隻名野鳥攝影家林英典發現,對這2個學生求償1225萬的侵權費。
提著重重的公事包,林英典來到地方法院再度按鈴控告,會說「再度」是因為最近連續有60幾個人,都被林英典告上法院,理由都是私自下載林英典拍的鳥照片,其中二名清大的學生,因為用了2張照片寫報告,被求償1225萬,對於這個數字,林英典認為於法有據。
野鳥協會前理事長林英典:「法定的賠償金額是50萬到1萬,如果情節重大就會提高到500萬,然後得到賠償金也是划不來,我最重要的是在提醒國人,在使用圖片要重智慧財產權人。」
不過被告的學生覺得很冤枉,因為他說,當初就是在網站上看到「歡迎多利用本網站」,才會以為作者許可下載。
野鳥協會前理事長林英典:「多加利用它僅止於只是你可以上網路欣賞,而沒有指示你可以下載圖片去用。」
鳥照片風波,雙方認知顯然有差距,有待司法做最後裁決!只不過由於60幾名被告大多是老師和學生,已經在校園裡引起不少震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