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垃圾男學生撞倒人,惹上官司!台北市一名張姓大學生,去年3月幫忙家人丟垃圾,因為看到垃圾車準備開走,因此急忙跨越停車場約30公分高的欄杆,沒想到卻迎面撞上徐姓婦人,導致婦人頭部撞地重傷,送醫後成了植物人。家屬提告,法官考量,男學生自首還幫忙打電話求救,判4個月刑期,緩刑2年。
聽到這個聲,民眾都知道,倒垃圾的時間到了,住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張姓大學生,就怕垃圾多留在家裡有臭味,急忙出門丟垃圾,卻讓自己吃上官司。
記者韓上棆:「去年3月份的時候,聽到垃圾車的聲音,當時候張姓男子提著垃圾袋,準備穿越停車場去倒垃圾,不過當他跨越地上的鐵欄杆,卻迎面撞上徐姓婦人。」
當時男學生跨越30公分的鐵欄杆後,意外撞倒面前的徐姓婦人,導致婦人頭部骨折、出血、積水,送醫治療最後還是成了植物人。家屬事後提告求償,大學生解釋,因為停車場的照明設備不足,現場光線昏暗,才會導致他沒看見婦人,發生不願意的肢體碰撞,法官考量,由於男學生案發後,立刻跑回家打電話叫救護車,也跟警方坦承就是自己撞倒婦人,因此判張姓男子有期徒刑4個月,緩刑2年。
官司確定,男學生母親低調沒回應,而徐姓婦人目前光是每個月醫藥費就高達10萬,婦人家屬表示,願意給大學生機會,但也提出民事責任官司,求償2千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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