鶯歌鎮長蘇有仁 涉貪污重判20年
- 記者:李若慈|攝影:莊其源
- 發佈時間:2007.04.14 00:14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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鶯歌鎮長蘇有仁涉及貪瀆弊案,板橋地院作出宣判,違背職務收受賄賂,蘇有仁被判重刑20年,圖利罪也判處了10年有期徒刑,2罪合併執行,蘇有仁得要服刑20年,得知宣判結果,蘇有仁相當激動,還說自己如果不能當鎮長,他還會要自己的兒子出來參選!
涉嫌貪污,蘇有仁創下史上最特殊的監交典禮,這一幕您一定還印象深刻。鶯歌鎮長蘇有仁(2006.09.02):「不收受賄賂,如有違背,本人願受最嚴厲的懲罰!」
宣誓辭讀完,整整30秒,蘇有仁的任期也就這30秒,宣誓完畢馬上還押看守所,立刻停職,案件還在審理過程,就已經幾經波折;一審判決下來,蘇有仁因為涉嫌貪污重判20年,圖利罪判處10年,2罪合併執行,蘇有仁也得在監獄裡面待上20年。
聽到判決結果,蘇有仁沒有認罪。蘇有仁:「我不能辜負我百姓的期望,我把我的理念,在未來的這3年內,還是會有我兒子來參選。」
不管怎麼樣,還是要繼續上訴,如果用蘇有仁這3個字不能選舉,他也會讓兒子出來參選,字字句句都聽的出他的憤怒,也不難看出,鎮長的這個位子,蘇有仁真的很在意!</p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