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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不紅沒關係 黃明志:歌要比我紅


發佈時間:2017/03/27 17:33
最後更新時間:2017/03/27 17:44

【鏡週刊報導】因為跟王力宏合唱〈飄向北方〉,讓大家注意到黃明志。更多人想知道,他是誰?來自馬來西亞的歌手黃明志,出道以來常常有新聞見報,只是出現在社會版的機會,遠多過娛樂版。他改編大馬國歌批判貪污鬧出軒然大波,最後變成政壇口水戰。他用國罵問候電力公司任意停電,下場是被判社區服務三個月。他跟玖壹壹合作MV,被批對伊斯蘭教不敬,最後被警方拘役四天。諸如此類的風波不斷,版面有限,恕無法一一列舉。

惹出這麼多是非,還要繼續踩地雷嗎?他說自己不紅沒關係,「我作品一定要紅,歌曲做出來沒人要聽,很悶。」

 

累積了那麼多爭議的創作,會以為現實中的黃明志,講話應該比政論節目的名嘴還要犀利,可是並不然,他的語氣有一點點無奈:「其實我沒有特別要做爭議的東西,我就是把我感受到、我經歷的東西寫出來而已,沒有哪個爭議或哪個不爭議。」

認真分析起來,黃明志的反骨應該是天生的。中學開始學吉他、創作音樂,享受到發聲的自由,讓他有了前進流行音樂的夢想。為了這個夢,處心積慮跑來台灣就讀銘傳大學,想說可以接觸到台灣的唱片界。

「每隔幾個月創作的新歌,燒成一張CD,自己騎機車充當郵差,一家一家唱片公司到處去寄,基本上全台灣的唱片公司我都知道在哪裡。」結果呢?「我猜最後應該是被丟在垃圾桶。」
 

「後來知道這不是辦法,去《超級星光大道》打工,在後台遇到小胖老師(袁惟仁)、小玲老師(黃韻玲),都交給他們。當然我相信應該也是在垃圾桶裡,所以後來就沒有下文。」

把當年的蠢事說完了,現在黃明志可以侃侃而談這些挫敗,「那時候我作品不夠成熟、不夠好,所以沒有人接受我的音樂。但是我沒有辦法,寫了一百首歌,需要發表。因為不發表,對一個創作人來講是一種壓抑。」於是他把所有賣不掉的歌曲,包括裡頭有髒話、不三不四的、饒舌歌,就放上YouTube發表,結果機會來了。

「因為那個帳號平常就10幾個人、頂多20幾個人,都是我朋友,或者我朋友的朋友在看。突然間,一個晚上就八萬人在看,留言一堆,那些人我都不認識!」在當時還沒有臉書,也沒有「網紅」「YouTuber」這些名詞,黃明志就享受到暴紅的滋味,「這讓我得到一點信心。」

原本來台灣念書是為了進唱片界,結果書都念完了還是進不了唱片界,黃明志反而靠網路紅回家鄉…【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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