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大陸浙江周姓漁民駕漁船越界到馬祖東引海域電魚被捕,因為電魚又稱「滅絕性捕魚」,兩岸都立法禁止,周姓漁民因此被依違反漁業法等罪判刑坐牢,他的200噸漁船,上周被連江地檢署以261萬元拍賣,國庫多了一筆進帳。
連江地檢署表示,104年間大陸籍「浙嶺漁52052 號」漁船,入侵馬祖東引海域非法電魚,被海巡隊扣船並逮捕周姓船長和8名船員,沒收200噸漁船。
檢察官偵辦後將周等9人依違反漁業法、入出國及移民法等,對周男等9 人提起公訴。周等人辯稱,不知越界,且漁獲僅16萬3000元,願意漁貨被沒收和判處罰金。
查遍法令 馬祖首次拍賣大陸漁船
檢察官則向連江地方法院指出,電魚被稱為「滅絕性捕魚」,破壞海洋生態至鉅,台灣、大陸法律皆立法禁止,因為不僅電死目標魚種,其他在高壓電網內的魚苗、其他魚種等生物,全部會被電死,嚴重生態破壞, 導致漁業資源枯竭,但因其成本低廉、收獲量大,許多漁民甘冒查獲風險,亦不惜違法,實亟需遏止,請求對周判處重刑。法院因此判處周1年10月徒刑,目前在馬祖南竿的金門監獄連江分監服刑中。
連江檢方為了拍賣漁船大費周章,先找漁船專業人員重新發動漁船引擎,處理船艙內漁貨及雜物,研究首次拍賣大陸籍漁船所涉及的法令與實務問題,並重新勘驗漁船,委任鑑價公司鑑定漁船價值。
今年5 月31日第一次公開拍賣底價400 萬元,因無人應買流標。6 月16 日第二次公開拍賣底價320 萬元,再度流標。7月5日第三拍被台灣漁民以261萬元得標並繳清得標款,國庫多一筆進帳。
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表示,周的漁獲量雖不多,但船被拍賣、人坐牢,得不償失,希望以此案例遏止非法電魚歪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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